投稿指南
一、来稿必须是作者独立取得的原创性学术研究成果,来稿的文字复制比(相似度或重复率)必须低于用稿标准,引用部分文字的要在参考文献中注明;署名和作者单位无误,未曾以任何形式用任何文种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;未一稿多投。 二、来稿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之外,不侵犯任何版权或损害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。如果20天后未收到本刊的录用通知,可自行处理(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)。 三、来稿经审阅通过,编辑部会将修改意见反馈给您,您应在收到通知7天内提交修改稿。作者享有引用和复制该文的权利及著作权法的其它权利。 四、一般来说,4500字(电脑WORD统计,图表另计)以下的文章,不能说清问题,很难保证学术质量,本刊恕不受理。 五、论文格式及要素:标题、作者、工作单位全称(院系处室)、摘要、关键词、正文、注释、参考文献(遵从国家标准:GB\T7714-2005,点击查看参考文献格式示例)、作者简介(100字内)、联系方式(通信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、电子信箱)。 六、处理流程:(1) 通过电子邮件将稿件发到我刊唯一投稿信箱(2)我刊初审周期为2-3个工作日,请在投稿3天后查看您的邮箱,收阅我们的审稿回复或用稿通知;若30天内没有收到我们的回复,稿件可自行处理。(3)按用稿通知上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,稿件将进入出版程序。(4) 杂志出刊后,我们会按照您提供的地址免费奉寄样刊。 七、凡向文教资料杂志社投稿者均被视为接受如下声明:(1)稿件必须是作者本人独立完成的,属原创作品(包括翻译),杜绝抄袭行为,严禁学术腐败现象,严格学术不端检测,如发现系抄袭作品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作者本人承担,本刊不承担任何民事连带责任。(2)本刊发表的所有文章,除另有说明外,只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,不代表本刊观点。由此引发的任何纠纷和争议本刊不受任何牵连。(3)本刊拥有自主编辑权,但仅限于不违背作者原意的技术性调整。如必须进行重大改动的,编辑部有义务告知作者,或由作者授权编辑修改,或提出意见由作者自己修改。(4)作品在《文教资料》发表后,作者同意其电子版同时发布在文教资料杂志社官方网上。(5)作者同意将其拥有的对其论文的汇编权、翻译权、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、网络传播权、发行权等权利在世界范围内无限期转让给《文教资料》杂志社。本刊在与国内外文献数据库或检索系统进行交流合作时,不再征询作者意见,并且不再支付稿酬。 九、特别欢迎用电子文档投稿,或邮寄编辑部,勿邮寄私人,以免延误稿件处理时间。

河北科技师范学院、河北工程大学,河北化工医(2)

来源: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1-06-22 13:58
作者:网站采编
关键词:
摘要:六、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。 联系人:李晓亮 联系电话:0335-8076166; 电子邮箱: 学校网址: src=")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

六、其他事项

本方案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
联系人:李晓亮

联系电话:0335-8076166;

电子邮箱:

学校网址:

src=")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。

(二)报名及资格审查

(1)电子邮箱报名

报名电子邮箱

(2)报名要求:

请将《河北工程大学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》(附件2)、身份证、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资格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一并打包后发送电子邮件(文件名格式:报考岗位名称+姓名+学历学位+专业)。

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,以便通知有关事宜。

(3)资格审查。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,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。(资格审查人:冯建 资格复审人:刘东捷)。

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,取消选聘资格。

(三)测评考核

由各学院(部)统一组织安排,人事处、教务处、学院(部)相关人员组成不少于7人的测评考核小组,采取邮件发送相关材料、网络视频或现场面试方式,对其学习及工作经历、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。

(四)体检、考察、公示

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统一组织,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。

体检合格的,由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,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。考察、体检不合格的,取消拟聘人选资格。

经体检、考察合格的,确定为拟聘用人选,进行公示,公示期7个工作日。

(五)聘用

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,签订聘用合同。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,予以正式聘用,不合格的,取消聘用。

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,按照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》(人社部令第35号)处理。

政策咨询电话: (河北工程大学人事处)

监督举报电话:0311-66908845(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)

六、其他事项

本方案由河北工程大学负责解释。

联 系 人:刘东捷 冯建

联系电话: 4

电子邮箱

详情登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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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网站、河北工程大学网站、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)

文章来源:《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tycszyjsxyxb.cn/zonghexinwen/2021/0622/1121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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